职工项目制培训
建湖县

0

到现场次数 

5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职工项目制培训
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
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04006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30400601
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
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
特别程序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东四楼406室
办理时间 工作日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2:30—6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受理标准
  • 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
  • 受理条件:

    各地人社、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,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项目,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(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)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免费提供培训。对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,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%的培训补贴资金。 1.补贴对象。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。 2.补贴标准。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。
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项目制培训补贴申领表
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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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
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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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承诺件
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

不收费

办理结果
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
法律依据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苏财社〔2019〕161号,苏财社〔2019〕161号,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。(四)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、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,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项目,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(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)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免费提供培训。对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,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%的培训补贴资金。

  •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0515-86210721
监督投诉方式 0515-12333
办理地点
  • 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东四楼406室
咨询方式
  • 0515-86210721
监督投诉
  • 0515-12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