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
建湖县

0

到现场次数 

20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
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5046002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87982400012504600201
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
到办事现场次数 0
特别程序 现场核查 中介服务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建湖县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87982
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F区05号窗口
办理时间 工作日:9:00-16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受理标准
  • 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,非法人企业,其他组织
  • 受理条件:

    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真实、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。
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零售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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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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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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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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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
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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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
1 受理 0.5工作日 材料齐全,当场受理 符合条件
2 审查 0.5工作日 材料齐全,现场核查条件符合法律法规 核查确认
3 办结 0工作日 办结发放许可证 许可证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即办件
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
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现场符合要求,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
收费情况

不收费

审批结果
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(零售)
审批结果样本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(零售) 
法律依据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(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)第十九条

  • 增补依据
  • 【部门规章】 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(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)第三条 (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) 第三条: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(以下简称批发企业)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(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)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,分别取得《烟花爆竹经营(批发)许可证》(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)和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(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)。  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,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。  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。

常见问题
暂无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0515-86153365
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12345
办理地点
  •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F区05号窗口
咨询方式
  • 0515-86153365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123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