渔业港口经营许可
建湖县

0

到现场次数 

20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渔业港口经营许可
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20218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8106G432012021800001
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
到办事现场次数 0
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8106G
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3综合窗口
办理时间 工作日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2:30—6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受理标准
  • 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
  • 受理条件:

    《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》第三章 渔业港口经营与管理 第十六条 从事下列渔业港口经营的,应当向渔业港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取得渔业港口经营许可: (一)码头和其他渔业港口设施的经营; (二)渔获物和渔需物资的装卸、仓储、驳运等经营。 取得渔业港口经营许可,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、设备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
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、设备、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、经营资格文件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查看更多
2

书面申请
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查看更多
3

与所从事经营业务相对应的安全作业操作规程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查看更多
4

经营组织的组成说明及其港内经营场所所有权(原件及复印件1份)或者使用权证(原件)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查看更多
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
1 受理 0工作日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正常受理
2 审查 1工作日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正常审查
3 审批 0工作日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正常审批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即办件
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
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;现场符合要求,承诺时限内办结。
收费情况

不收费

审批结果
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
法律依据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【地方性法规】《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》 第十六条 从事下列渔业港口经营的,应当向渔业港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取得渔业港口经营许可: (一)码头和其他渔业港口设施的经营; (二)渔获物和渔需物资的装卸、仓储、驳运等经营。       

  •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暂无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:0515-86072028 0515-86153316
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投诉电话:0515-86070090,信件:建湖县双湖路东首县农业农村局大楼617办公室
办理地点
  •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3综合窗口
咨询方式
  • 咨询电话:0515-86072028 0515-86153316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投诉电话:0515-86070090,信件:建湖县双湖路东首县农业农村局大楼617办公室